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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hzybj00000/2026-000059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16:12
来       源: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内容概述: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提升“开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民意渠道,深化医保社会共治,凝聚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满意度,市医保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聘汉中市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2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名额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的相关人员中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无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等情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善于联系群众,具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自愿无偿担任社会监督员并履行监督员职责

(三)熟悉医保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关注医疗保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基金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等方面问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

(六)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学习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医保法律法规,主动带动群众自觉执行医保政策;

(二)宣传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收集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情民意;

(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向医保部门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四)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五)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协助参与医保基金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或相关工作评估,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

(六)关注民生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四、报名要求

(一)申报步骤。有意向可于202662618前,将个人身份证、有关证件及《汉中市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zylbz001@163.com

(二)审核公示。市医疗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履历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入选名单,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选拔聘任。公示无异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1年,不发放工资报酬,期满后自动解除

社会监督员有损害社会监督员形象或参保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徇私舞弊不能胜任社会监督员职责等情形的,将取消社会监督员资格。社会监督员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将解除聘约。

联系人:童馨联系电话:2998832

附件:汉中市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汉中市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1寸蓝底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简历及

特长

申请人诚信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1.所填报的内容以及提交的资料属实,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     

2.本人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不良诚信记录自愿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无工作单位此栏不填)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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