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社险发〔2019〕12号
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关于确定全市第二批纳入跨省异地就医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陕飞分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障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住院,加快推进我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陕人社险函〔2018〕 682号)要求,我们本着自愿申请、县区推荐的原则,结合医院业务开展和异地参保人员实际就医需求,经中心会议研究确定: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陕飞职工医院、城固县第二人民医院、洋县中医院、西乡县中医医院、勉县中医院、勉县妇幼保健院、略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镇巴县中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市第二批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系统及时维护,确保平台运行平稳;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切实为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就医诊疗服务;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社保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宣讲、核实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身份、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坚决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
四、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辖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业务、工作流程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要配合市中心做好相关结算工作,确保结算运行顺畅。
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19年3月4日
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19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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