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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减轻、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hzybj00000/2022-000135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09:17
来       源: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内容概述: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减轻、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袁 媛 联系电话:2998827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2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主动消除或减轻基金使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3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4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的关键线索或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5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容缺执法、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6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主动投案向行政机关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容缺执法、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7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8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6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9 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7号)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
说服教育、行政建议
行政指导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主办单位: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916-2215563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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