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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hzybj00000/2023-000139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14:12
来       源: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内容概述:

                                       

对市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4

建议的答复函

张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龋齿、牙周疾病等口腔高发病实行门诊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补偿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体现了您对我市参保群众牙齿健康的关心与关注,也反映出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深入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龋齿和牙周疾病相关的诊疗服务项目已经包含在《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中,共有20多个项目,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时可以按照医疗服务项目对应的价格标准收取诊疗服务费用。

一、口腔疾病住院费用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口腔疾病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4%75%左右,基本保障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二、口腔疾病门诊费用报销情况

口腔门诊常用诊疗项目多数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中,职工医保可通过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首先是保障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口腔门诊常见病保障水平总体较低。

单病种作为医保经办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针对诊断明确、诊疗技术成熟、无并发症及合并症的住院患者。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目前执行的单病种有143个、门诊日间手术治疗项目28种,现行的单病种、门诊慢性病和门诊日间手术政策,均是在省级有关文件指导下,经过大量数据测算、充分调研、多次论证后制定的,是有据可依,有经验可循的。您建议的补偿治疗项目适用病种宽泛、治疗周期短且无需住院,这些并不符合纳入单病种结算先决条件,且口腔类门诊治疗补偿在我省尚无指导性文件支持,故暂不具备操作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将龋齿、牙周疾病等口腔高发病实行门诊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补偿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对口腔发病率高、治疗费用高的常见病加强调研,研究我市口腔疾病门诊单病种付费相关工作,并积极向省医保局提出相关建议,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517        

(联系人:贾敏,电话:1350916222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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