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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hzybj00000/2022-000131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08:58
来       源: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内容概述:

类别:B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签发人:宋毅  

汉市医保函〔2022126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

建议的答复函

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救助长效机制解决参保群众三重保障后自付医疗费用高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底,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我局积极总结运用医保脱贫攻坚实践经验,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接续衔接,优化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有针对性研究解决保障不足和过度保障问题,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医保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统筹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是统筹完善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脱贫不稳定且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定额资助政策;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照规定给予定额资助。二是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实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监测标准。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及时预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协同做好风险研判和处置。加强对监测人群的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三是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增强救助时效性。已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直接获得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

二、清理规范基本医保政策。我们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同时,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主动清理、调整在脱贫攻坚期出台的基本医保倾斜支付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统一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的倾斜政策。

三、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制度。2021年,我们组织对全市所有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对医疗救助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救助系统操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听取了县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目前汉中市的实际情况,草拟的《汉中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已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完成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步,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我们对试点县区的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综合各县区的意见建议草拟了《汉中市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初稿)》。

2021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国家文件明确相关核心政策由省政府统一制定全省统一执行。待省政府明确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后,我们将及时对照修改完善《汉中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汉中市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乡战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77

(联系人:孙长影,电话:299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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