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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hzybj00000/2022-000129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08:36
来       源: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内容概述:

     类别:A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签发人:宋毅                          

                                             汉市医保函〔2022122

对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保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投入推进经办人员专职化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根据市政府办818日印发《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21号)统一部署要求,用三个月时间于202111月底建立健全了县、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全部落实了经办服务机构(站、室)、经办服务窗口和专(兼)职人员,统一了经办服务事项,统一明确了镇(办)、村(社区)医保职责。部分县区向镇(办)、村(社区)铺设了医保信息传输网络专线,配置了专用电脑。全面建立起以县(区)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为中心、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网点为终端的基层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目前,全市152个镇,25个街道办,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调剂人员,配备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成立177个医保服务工作站,挂医疗保障服务站牌,设立一名站长,各镇办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医保窗口。全市村(社区)已成立2187个医保服务工作室,各配备1名兼职医保工作人员,开始承担医保服务工作,把医保业务窗口搬到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实现“家门口”办。达到了全市镇村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人员、窗口全覆盖。在全省第二家完成建设目标。

目前,我局正高起点着手软件建设。一是以县区为单位各组织镇村新上岗医保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印发了通俗易懂的宣传册页和“口袋书”,对基层人员进行“扫盲”。二是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纳入县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各县实际,委托下放给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为全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标准化的医疗保障服务,三是确定汉台区、略阳县为全省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示范县,为全市镇(街道)党群服务(行政审批)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打造医保窗口样板,推动医保改革走深走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虽然全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已达到全覆盖,但在后期各县区对软硬件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平衡,导致极少基层医保服务室建设规范化程度于服务环境存在一些疏漏,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意见非常宝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搜集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提升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让群众更好的享受家门口的医疗保障服务。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74        

(联系人:张进,电话299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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