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关于拟新增仲德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为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印发《关于做好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汉市医险发〔2021〕12号)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市、县(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对新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实地评估,经会议研究,初步确定仲德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其中综合医院1家、精神专科医院1家、个体诊所2家,名单附后)为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财务稽核监督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6—2626986 2626381
附件:拟新增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21年8月5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拟新增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汉台区1家(医疗机构1家)
医疗机构:仲德医院
二、城固县2家(医疗机构2家)
医疗机构:付文政中医诊所、张建武口腔诊所
三、宁强县1家(医疗机构1家)
医疗机构:宁强县精神病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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